发布时间:2016-3-23
——十八大以来我国专业档案工作砥砺前行
十八大以来,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扎实勤奋的作风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创新专业档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专业档案体系建设,着重抓好重点领域专业档案管理,不断提高专业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级专业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开展社会创新管理工作,形成了数量庞大、种类复杂的专业档案。这些档案是各项业务工作的真实记录,是保障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法律凭证,是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管好用好专业档案,特别是民生档案,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和民生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2011年年底,国家档案局印发了两批《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明确各专业主管部门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重点项目。2012年9月,国家档案局在天津召开全国民生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对民生档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天津民生档案会议精神,国家档案局以《国家基本专业档案目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与各专业主管部门共同推动专业档案规范管理的步伐,加大对专业档案的业务监督指导力度,推动专业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
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以完善制度为前提,以强化宣传为保障,以典型示范为引导,以督导检查为抓手,大力开展专业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主要措施有:与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合作,制定了一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依据;开展了专业档案管理情况专项调查统计,范围覆盖多地省、市、县三级档案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先后组织人员就专业档案基础管理和专业档案移交至国家综合档案馆等问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召开多次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工作、培训骨干、验收调度等;联合多个专业主管部门,抽调地方骨干,对相关专业档案规范化管理进行督导、检查和验收;指导社保、国土、测绘、财政等重点专业领域开展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大力推进业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开展专业系统业务档案培训,培训人员包括一线业务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专业档案工作研究,以民政专业档案为切入点,选取《民政专业档案进馆问题研究》课题,以点带面,摸索规律,进而推动专业档案适时适度安全进馆,为社会提供更全面的档案服务。
此外,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业档案管理措施,积极把重要专业档案纳入归档范围,把好档案资源入口关,确定了合理的保管期限。通过实施专业档案登记备案制度,开展达标验收、专项检查、系统培训等措施,抓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婚姻、学籍、教育、医疗、食品药品、环境监测、居民健康等重点领域的档案管理,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过5年多的努力,各级档案部门和专业主管部门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民生档案资源建设,全国专业档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构建民生档案工作制度体系。2015年,国家档案局与民政部共同制定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档案管理,维护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更好地服务和谐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国家档案局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档案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共同推进扶贫档案工作,全面记录扶贫攻坚历程,更好地服务扶贫战略行动。与有关部门一起出台了全国地名普查、人民法院诉讼、人民检察院诉讼、烈士评定(批准)、测绘地理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土资源、安全生产许可、外汇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广播电视节目、农村五保供养、审计机关审计等一批与民生有关的专业领域业务档案的管理规章和文件,确保民生档案纳入各机关归档范围并实现规范化管理。各地档案部门和各级党政机关从服务民生的角度出发,密切协作配合,制定了一批地方性专业档案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
社保档案实现规范管理。我国的社会保险体系是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险体系,社保档案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2009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颁布了《社会保险专业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为确保《规定》的实施,全国社保系统与档案系统共同努力,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险专业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利用3年的时间在全国社会保险经办系统开展了达标验收活动,还对工作进展相对缓慢的省级经办机构进行了实地督导调研。社保档案规范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表现为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管理基础明显改善,管理队伍得以加强,管理经费有了保障,服务利用效果初显,专业档案在业务经办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国家档案局誉为“民生档案工作领域的标杆”。
民政专业档案全面建立。民政专业档案是民政业务工作的真实记录,在服务民政工作发展和民生社会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民政专业档案工作已经深入到民政一线业务工作之中,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措施得力;把握业务动态,注重调查研究;开展顶层设计,分步贯彻实施;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采用先进技术,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开展政策创制、加强规范管理,切实履行对民政专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积极推进民政专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了覆盖地名、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伤残抚恤人员、殡葬服务单位、民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区域界线等民政业务的民政档案政策体系。
回顾5年来专业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周密。各级领导多次对专业档案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地各部门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建章立制、有规可循。一系列规章制度为推动专业档案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根本依据,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三是上下联动、合作推进。档案部门与专业主管部门从工作调研、制定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到督导检查工作,始终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确保了工作的推进。四是目标明确、落实到位。我们始终遵循专业档案管理的发展规律,按照国家“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要求,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确保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五是着眼服务、开发资源。将专业档案管理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整合、加工、编研,使档案服务实践整体提升,提供了更多的“增值服务”。随着专业档案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各部门对专业档案管理的规律性和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专业档案管理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也成为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档案管理水平直接反映出业务工作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也成为检验业务工作好坏的“试金石”和规范业务过程、提升管理水平的强力助推器。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专业档案规范化建设,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推进规范化管理。将对各地各部门专业档案管理进行全面调研检查,了解专业档案发展现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完善专业档案各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研究、科学界定保管范围、保管年限、保管方式等专业档案管理的核心问题。三是建立专业档案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召开专业档案管理工作会议、重点专业档案管理示范会等,研究部署各地各部门全面开展专业档案工作。四是推动专业档案信息化建设。结合各部门网上业务系统,研究电子档案管理模式,开发相关专业档案管理系统平台。五是开展专业档案人才建设。对专业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档案意识和档案业务水平。
5年来,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专业档案工作开创了崭新局面。展望未来,任重道远。我们将振奋精神,勇于开拓,以大力创新的精神推动专业档案工作深入开展,使专业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